一、结论
- 土壤自行监测结论
根据《肇庆南光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表10.2-1的自行监测频次,本项目地块内布设3个表层土壤监测点(S4、S5、S6);根据监测报告(报告编号为:GDAB.HJ[2024]第 070030-1 号),本次自行监测地块内采集的所有土壤样品中所检测的所有样品的检出值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和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推导计算的限值。
- 地下水自行监测结论
根据《肇庆南光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表10.2-1的自行监测频次,本项目地块内布设3个地下水监测点(W1、W2、W3);根据监测报告(报告编号为:GDAB.HJ[2024]第 070030-1 号、GDAB.HJ[2024]第 070030-2 号、GDAB.HJ[2024]第070029号),本次自行监测地块内采集的所有地下水样品中所检测的所有样品的检出值除浊度外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中的 III 类水质标准和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推导计算的限值。浑浊度超标的原因可能为地块内土壤多为细密的沙土和壤土,存在滤料与滤网无法完全过滤的情况,并且浑浊度属于非毒性污染物,超标污染物基本不会对人体产生风险影响。
肇庆南光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2024年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公示
2025-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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